梁天琦暴動囚6年 盧建民7年 同罪歷來最重判 官拒納政治背景求情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2日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他另承認一項襲警罪,高等法院法官昨日判刑時,拒絕接納政治背景為求情理由,認為這會讓社會錯誤以為對政府或現狀不滿便可訴諸暴力,又引述案例形容選擇參與暴動的人屬咎由自取,判處梁天琦(現年27歲)監禁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31歲)判囚7年,認罪的黃家駒(27歲)則判囚3年半,盧建民的刑期為本港開埠以來最重的暴動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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