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香港法治須維護 藐視法庭不可長
文章日期:2018年6月5日

【明報社評】高等法院審理佔領旺角藐視法庭案節外生枝,內地女子唐琳玲在法庭拍照,衍生另一宗藐視法庭案,最終唐被判囚7天,兼要支付近20萬元懲罰訟費。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過程不容任何形式干擾,無論是本地人還是非香港居民都必須遵守法庭規矩,近期接連有人無視警告在庭內拍攝,法庭有必要提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近年本港多宗牽涉政治爭議的案件,都鬧出有人涉嫌藐視法庭的風波,傷害法治根基,風氣絕不可長。社會有必要發出清楚信息,維護法庭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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