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12年 物美創辦人張文中平反 最高法改判無罪 釋保護私產信號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日

【明報專訊】創立北京首間超市、後發展成京津冀最大商業零售企業的物美集團,經歷在港交所上市到退市(除牌前編號1025)的起伏,最重要的轉折點是其創始人張文中含冤入獄。昨日,最高法對張文中等人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案再審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有分析指出,這釋放出當局重視保護私有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信號(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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