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入同事facebook 實習教師守行為
文章日期:2018年5月17日

【明報專訊】實習教師私下登入同校女實習教師的facebook帳戶,查看對方的照片,女方發現後報警。實習教師原被控一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昨獲律政司撤控,准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5個月,另付2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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