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小店難經營 美容聯會反對冷靜期立法
文章日期:2018年5月8日

【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上月發表有關設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建議立法設最少7日冷靜期,涵蓋「時光共享」會籍、健身及美容服務等5類合約,在冷靜期內消費者可無條件取消合約。香港美容從業聯會昨早到立法會外請願,反對就冷靜期立法,並指此舉會增加業界營運成本,恐較小型的美容院會有資金周轉問題,難以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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