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電話駕駛檢控升14.5% 研規管車頭多手機
文章日期:2018年5月3日

【明報專訊】本港部分的士或貨車司機在車頭放置多部手機,以接收客人叫車信息,或會分神引致交通意外。現時法例訂明駕駛者在開車時操控手機或裝置,或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的罪行,惟未有涵蓋車頭擺放多部手機的行為。運輸及房屋局指出,正研究有關規管及執法細節,業界指歡迎立法規管,認為有助改善業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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