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原審計錯起刑點 指未就曾思想狀態引導陪審團
文章日期:2018年4月26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就定罪、判刑及訟費提上訴,上訴庭昨開庭處理。上訴方陳辭時表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多處出錯,包括未有就曾蔭權思想狀態作正確引導,亦沒向他們指出須證明被告是「明知並故意」地不申報。上訴方又指出,原審法官量刑時錯誤理解案例的判刑,致計算量刑起點出錯,認為毋須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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