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佔旺刑滿 反東北案准保釋
文章日期:2018年4月17日

【明報專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就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時,衝擊立法會大樓,由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後被上訴庭改判入獄13個月。本身因佔旺期間違反禁制令被裁定藐視法庭的黃浩銘,昨完成4個半月刑期,他遂向終院就反東北案申請保釋,獲終院批准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但拒絕黃擬於7月底赴台參與研討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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