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女8年獸父囚11年半 官斥卑劣不堪
文章日期:2018年4月10日

【明報專訊】任職貨車司機的父親2006年一晚喝醉後強姦當時12歲的女兒,其後每月最少兩次利用女兒泄慾,女兒稱出於「孝心」,8年來沒有揭發父親獸行,直至前年獸父再要求性交,才輾轉報警。早前承認9項強姦罪的父親昨獲患嚴重創傷後遺症的事主撰求情信。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認為其行為雖違法,但道德上沒有錯。法官斥責被告手段卑劣不堪,判他監禁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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