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付500萬訟費 曾蔭權上訴
文章日期:2018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早前未能達成有效裁決遭解散,控方表示暫不申請重審,法官及後頒令曾蔭權就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支付原審三分之一、即約500萬元訟費。據悉,曾蔭權昨已就訟費令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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