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邨部分未用舖位 供社福機構平租1年
文章日期:2018年3月27日

【明報專訊】房委會新屋邨入伙後,新入住居民過去一直被形容為「開荒牛」,面對缺乏社區配套等問題。為增加社福設施,房屋署提出在新屋邨入伙期間,將部分尚未使用舖位,以1年短租形式予非牟利社福機構租用,並同樣享用房屋署優惠租金,目前有6條新屋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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