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蜜瓜充日本貨 水果店東罰款6000
文章日期:2018年3月27日

【明報專訊】水果零售商購入內地出產的蜜瓜後,為了促銷貨品,將中國蜜瓜當作日本蜜瓜,並以25元一個出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零售商負責人昨承認兩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兩項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裁判官告誡負責人「做生意要老實」,不能為了促銷貨品而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負責人被判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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