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引新業務避「DQ」 遭港交所駁回
文章日期:2018年3月24日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去年多次發信,以業務不足為由擬取消多家上市公司上市地位,旗下聯交所昨日發出指引信,解釋一宗「DQ」一家從事二手汽車買賣及放債業務上市公司的決定,雖然該公司引入汽車批發業務並提供盈利預測,但聯交所認為,即使引入新業務但模式不同欠缺參考,故維持「DQ」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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