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衡律師行:中資料續來港投資物業
文章日期:2018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於本月1日起實施,主要針對內地企業於境外投資敏感類項目,如涉及對國家、地區或行業敏感事宜,需要向官方作審批始能進行有關投資活動。國際律師事務所普衡律師行房地產合伙人管榮表示,措施為內地企業在境外投資增加難度,但仍有不少內地公司仍對香港房地產市場有興趣,因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樓價高,香港相對較低,預計內地企業仍會繼續在香港尋找合適物業作投資。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