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訴訟公關手段多 影響裁決應正視
文章日期:2018年3月8日

【明報社評】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入獄,需要支付500萬元訟費。法官陳慶偉在判辭斥責,曾蔭權公關在審訊後期安排名人顯要到庭聽審,企圖以「走後門」手法,說服陪審團相信曾蔭權是得到各界支持的「好人」。陳官判辭惹來不少爭議,然而權貴挾着人脈財勢,試圖以公關伎倆影響陪審團,確實值得關注。訴訟公關手段多,往往游走於法律灰色地帶,即使未有犯法,然而有損市民對法律公平公正的觀感,難逃道德譴責,各界人士和陪審團對訴訟公關伎倆,有需要提高警覺。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