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傳統娛樂銜接電子競技/文﹕文健鋒
文章日期:2018年3月8日

【明報專訊】最近台灣歌手蕭敬騰宣布成立「The Jams電競俱樂部」,為想投身電競行業或退役的選手提供輔導,另一邊廂,《英雄聯盟》在北美實行了第一年的特許經營,吸引NBA洛杉磯湖人前球員Rick Fox等人投資。東方與西方投入電競的觀點不一,大家都有一個疑問──到底電子競技算娛樂產業還是競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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