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質疑剝奪談判權 或違《僱傭條例》
文章日期:2018年3月7日

【明報專訊】九巴月薪車長大聯盟召集人葉蔚琳上月24日發起罷駛行動後,由於「大聯盟」非工會,她於本月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會盡快向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登記,成為正式工會,事隔數日卻被解僱。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說,根據《僱傭條例》第21B條,僱員享有參與及籌組工會權利,若僱主阻止僱員籌組工會,或以此解僱員工,即被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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