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點對點﹕修憲建議 刪國家主席連任限期
文章日期:2018年3月5日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2018年2月披露建議修憲內容,其中一項為刪除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目前中共黨章及憲法對中共總書記及中央軍委主席均無任期限制,過去亦曾有領導人卸任總書記及國家主席後,繼續擔任中央軍委主席一段時間。有北京消息人士稱,刪除國家主席任期是為維護權力架構的平衡。內地知名時事評論員陳杰人批評,修改任期限制是對鄧小平努力推動廢除領導幹部終身制並建立任期制的破壞和打擊;有反對民眾更引用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的說法,指任期制可遏制中國長期存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問題,防止個人集權與個人崇拜,體現改革開放以來在治國體系上以「法治」代替「人治」的歷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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