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非法集會」用詞含糊 違國際公約 籲修訂
文章日期:2018年2月23日

【明報專訊】雙學三子去年因2014年闖入公民廣場被控「非法集會」等罪名,律政司就刑期上訴,3人先於去年被改判入獄,今年上訴得直維持社會服務令。國際特赦組織關注本港的和平集會權利,報告提到,公安條例關於「非法集會」罪名的用詞含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兩次批評不符合國際人權法對和平集會權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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