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
文章日期:2018年2月14日

【明報文章】就黃之鋒等的刑期上訴,終審法院指出,覆核刑期有別於一般的刑事上訴。處理上訴時法院會重新考慮案情,但覆核刑期時,只會在判刑超出法律容許的範圍,或涉及原則性的錯誤,或刑期明顯過分嚴苛或過分不足的情况下,法院才會改變判刑。非法集會涵蓋很多不同的情况,控罪的嚴重性得視乎案情而定,社會服務令可以是合適的判刑,原審裁判官在判刑時,已考慮了所有相關的因素,並無犯上任何技術上的錯誤,上訴庭不應改變刑期。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