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妻揹奶粉罰款上訴得直 終院:為同行家人攜行李常見
文章日期:2018年1月26日

【明報專訊】男子偕妻3年前返回內地時,在羅湖離境大堂被截查,發現背囊內有4罐奶粉,雖然他辯稱其中兩罐奶粉是替妻子攜帶,仍被裁定違反限奶令,罰款500元。案件日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裁定上訴得直,定罪獲撤銷。終院昨頒下判辭解釋原因,表示為同行家人攜帶行李屬常見情况,認為當中兩罐奶粉可被視為上訴人妻子的「私人隨身行李」,故無違反條例。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