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令阻清場 黃之鋒即時囚3月 黃浩銘囚4.5月 岑敖暉等14人緩刑
文章日期:2018年1月18日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等20人,因在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16人昨在高院判刑。法官指黃浩銘及黃之鋒積極阻礙清場行動,不斷挑戰禁制令的合法性,分別判處兩人監禁4.5個月及3個月,由於原訟庭無權處理兩人保釋申請,兩人昨須即時服刑;岑敖暉與其餘13人因並非積極參與者,均被判處緩刑或緩刑及罰款。法官亦下令所有答辯人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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