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公會宗旨包括改善司法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明報專訊】大律師公會成立於1949年,根據其規章,公會主要宗旨是對所有影響法律專業和司法公正的事項,作出適當相關行動,包括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和獨立性,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和操守之守則,和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和良好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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