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任意解釋基本法 衰過修改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23日

【明報專訊】對於一地兩檢方案建議將高鐵西九龍總站設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即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特區政府將「內地口岸區」租予內地,不等於將管治權都交出,若人大常委會認為在香港土地實施內地法律不違反《基本法》,是「有法不依」。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