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周向榮囚12年 官斥野心斂財 技術員判監10年 同無減刑因素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DR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涉案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為本港史上首宗有人因醫學美容致命事故,被控誤殺及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官昨判刑時斥周向榮為野心勃勃的斂財之人,亦不接納陳冠忠是因誤判而沒有驗菌,直言二人無任何減刑因素,判刑須反映社會對本案之厭惡,終判周入獄12年,陳則入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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