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銳紹憂涉政治敏感案 機制單方面失效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明報專訊】內地與香港的通報機制新安排出爐,將國安機關明文納入涵蓋的執法單位,按罪行性質分為3級通報時間。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純從文字層面來看,新安排的涵蓋範圍確實比較清晰,但他認為內地政府經常「按政治需要辦事」,指對內地全面依照機制辦事「無信心」。研究內地法律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表示,機制只是行政層面合作,任何一方違反也難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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