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苑姍、蔡玉萍:確立性別承認制度 刻不容緩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5日
【明報文章】終審法院在2013年裁定變性人W擁有婚權,並據此提及跨性別人士在其他法律範疇所面對的困難,促請港府正視。歷經數年,政府終在今年發表「性別承認法」諮詢文件,就應否及如何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諮詢民間。多月來不同持份者踴躍發表意見,當中有根據法理及學術研究的識見,也有攙雜了偏見與恐懼的謬論。我們認為政府及立法工作小組應嚴謹檢視這些言論和意見,在法理、事實和人道基礎上盡快確立性別承認制度,以改善跨性別人士的困境及維持社會的良好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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