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薦曾涉圍標爭議承辦商 業主煞停驗樓招標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4日

【明報專訊】屋宇署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樓宇要每10年檢驗樓。1985年入伙、涉800伙住戶的大圍海福花園,早前邀請工程承辦商投標,但業主立案法團未向市建局申請「招標妥」就招標,並推薦其中一間曾涉圍標爭議的承辦商。法團昨舉行業主特別大會投票揀選承辦商,在大批業主反對下,最終通過中止投票,「叫停」招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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