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投訴委員 無申報潛在利益衝突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露整筆撥款制度運作多個問題。現時社會福利署設有處理投訴的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審計署發現,曾有委員是被投訴機構轄下學校的校長,惟在無申報潛在利益衝突下,曾參與有關該機構的投訴討論,並通過一宗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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