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健﹕強積金用作置業 無補於事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明報文章】本月初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劉怡翔在立法會答覆謝偉俊的提問,表示「積金局正研究容許計劃成員,在其年屆退休年齡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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