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男偷獵犀牛囚11年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4日

【明報專訊】兩名台灣男子被控在非洲南非和斯威士蘭偷獵、殺害4隻犀牛,並打算將犀牛角走私販售,被斯威士蘭王國高等法院重判。法院判決指兩名被告今年2月25日在斯威士蘭恩史瓦帝三世國際機場被查出持有24塊犀牛角,價值約240萬美元(約1870萬港元),當時2人正準備搭機返台。2人被控非法持有、販運以及輸出犀牛角,判處2人29年徒刑合併執行11年。若2名被告未賠償犀牛的主人,還要加判4年。被獵的犀牛中有3隻是在南非偷獵,1隻在斯威士蘭。法官亦下令2人須賠償13.3萬美元(約10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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