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遭通緝15年 商人索500萬國家賠償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2日

【明報專訊】浙江溫州一名商人17年前遭公安錯誤通緝,逃亡歐洲15年。通緝令在2年前撤銷,他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及要求500萬(人民幣,下同,約587萬港元)國家賠償「精神損失」。但律師指案件沒有先例,難以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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