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4歲女性交 18歲前男友候判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明報專訊】14歲女生今年3月因染性病入院,被院方揭發後承認曾與前男友有性行為。任職搬運工的前男友經審訊後,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與未滿16歲少女非法性交罪罪成,還押等待社會服務令等多份報告後始判刑。辯方求情時稱,沒證供顯示女生的性病是由被告傳染。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