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牟利泳會藉私人公司收學費 可優先租用公眾泳池上課 議員質疑欺詐促查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6日

【明報專訊】獲康文署授權分配全港最少26個公共游泳池泳線的香港業餘游泳總會(下稱泳總),設評分機制,為泳會申請租用泳線定出優先次序。本報發現,評分最高3個泳會,以非牟利團體名義申請公眾泳池泳線收生,但指示學員將學費匯入另一個私人公司戶口。有泳會形容此舉形同以公眾設施助私人公司「經營大生意」;有立法會議員表示,若泳池申請人以其他團體或公司承接泳線經營,是涉嫌欺詐。康文署稱,沒有公司藉泳會名義租泳線牟利的相關資料,但若發現有人違規會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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