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國歌法》盡快展開立法程序 落實細節惹爭議 陳弘毅﹕僅第15條有刑責 宜寫仔細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5日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政務司長張建宗表示,港府會盡快展開本地立法程序,但未明言會否作公眾諮詢。究竟什麼行為觸犯國歌法,相關落實細節惹起爭議,有民主派議員認為要作公眾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弘毅表示,全國性法律在港落實時作公眾諮詢的「可行性不大」,但本地立法時要「變通」,認為按《國歌法》非每一條都有刑事後果,只第15條「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有刑事責任,故未來確保將構成刑事罪行的條例,寫得仔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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