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正於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將審議《國歌法》納入香港和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並補充國歌法刑法,會議昨簡介有關內容,訂明違反國歌法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徒刑。列席會議的港區人代葉國謙表示,決議案沒提及國歌法有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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