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令 嚴限政府機構擴建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28日

【明報專訊】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12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1988年的《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新例嚴格限制政府機關新建、擴建、改建、購置房屋,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亦禁止以此為名挪用資金、借款及接受贊助或捐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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