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官離職委員會歷年56宗申報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21日

【明報專訊】「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為特首及問責官員離職後工作安排訂立原則及標準,又為官員離職後一年內的工作申請提供意見。委員會昨回覆稱,成立以來向56宗個案提供意見,若前任官員基於委員會意見不接受有關工作或委任,委員會不會公布。委員會網頁不時公布曾給予建議的申請(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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