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百名紅通」1號人員、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昨日被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貪污和受賄兩項罪名成立,判囚8年,罰款80萬元(人民幣,下同),追繳貪污、受賄所得近2640萬元,但2004年當局認定她涉案金額為2.5億元。楊秀珠去年11月回國投案,當時呼籲其他外逃者「快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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