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賦效應解釋避害趨利考量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明報專訊】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在1980年由塞勒首次提出。傳統理論認為人們取得的物品願付出的價格,和失去這物品而要求的補償,兩者的價格應沒差異,即不論身為買家或賣家,對同一件物品的估值都一樣。惟稟賦效應指出,當人們擁有一件物品之後,由於「擁有這件物品」的偏見,人們評價該物品的價值時會高於擁有之前。例如人們會傾向付出較多成本,來保留自己擁有的東西,而不會取得之前從未擁有過的物品。又例如,當人們擁有一樣物品後,傾向不會將手上擁有的物品交換另一樣價值接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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