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隔7天解釋租大宅 前秘書認可短時間取資料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7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控方昨提到傳媒於2012年2月揭發曾蔭權乘坐私人遊艇和飛機,以及租住深圳東海花園豪華大宅等事宜,但曾蔭權於7天後才發新聞稿向公眾解釋,質疑為何需時甚久。曾蔭權任內的副私人秘書昨作供時承認,若只是索取租金和租約等資料,「可以好短時間內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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