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行會秘書:租住物業毋須申報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5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昨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租住物業毋須向行會申報;她又承認2008年行會討論雄濤廣播發牌事宜時,時任行會成員的前特首梁振英亦無申報旗下公司負責管理深圳東海花園(由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的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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