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今內地生效 團體萬隻國歌碟送校附鼓勵指引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1日

【明報專訊】《國歌法》今天在內地生效,民政事務局指香港可按《基本法》第18條將《國歌法》列入附件三,並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團體「香港義工聯盟」印製一萬隻國歌光碟和「鼓勵使用指引」,上周初起邀請全港學校、幼稚園、商業及社會團體索取,暫有150家學校申請。有學校校長認為光碟及指引有參考價值,但亦有校長堅持只參考教育局發出的播國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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