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嶸、黃啟暘:英國與香港司法制度不能簡化類比——與Ken Macdonald商榷
文章日期:2017年9月14日

【明報文章】牛津大學瓦德漢學院院長、英格蘭及威爾斯前刑事檢控專員Lord Ken Macdonald QC早前在報章發表權威性的法律意見(見9月5日《明報》〈法治不是一席流動的饗宴〉),指公眾可以自由評論或不同意法律判決,甚至是「強烈」地表達。在他的文章中,他對於案例Ambard v AG for Trinidad and Tobago的支持清晰可見:公義並非與世隔絕的美德,它必須經得起監察及一般人敬重但敢言的批評。筆者此文的目的絕非就上訴庭早前刑期覆核所受到的批評再「加鹽加醋」,而是冀望可帶着謙卑的心及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其要員的尊重,加入有關的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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