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尊重「一國」 應有之義
文章日期:2017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通過《國歌法》後,香港立法機構有義務盡快通過本地立法實施這項全國性法律,以體現「一國」原則,不應因立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障礙而推遲立法工作。他相信,香港執法人員日後執行《國歌法》時能區分故意藐視國歌法與一時間未能適應有關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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