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抗爭不應暴力盲動 青年斷送前程可悲
文章日期:2017年8月17日

【明報社評】13名示威者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衝擊立法會大樓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改判眾人即時監禁8至13個月,有被告當場落淚,有支持者激動飲泣,場面令人心酸。13名示威者追求理想公義,赤子之心毋庸置疑,判處滿腔抱負年輕人入獄,亦非社會樂見,然而任何法治社會都不應鼓吹「以暴易暴」邏輯,上訴庭法官亦指出,改判監禁目的是阻嚇暴力而不是追求公義之心。年輕人熱中理念,容易墮入「我即公義」迷思,誤信以暴力對抗「制度暴力」就可伸張公義,有份誤導年輕人走上暴力抗爭歧途的人,均難逃道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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