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前市長 涉賄被公訴
文章日期:2017年7月21日

【明報專訊】天津市原代理書記、天津市原市長黃興國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院向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黃興國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項目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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