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陣:激烈社會運動已在台興起! /文:南方朔
文章日期:2017年7月17日

【明報文章】歐洲國家的群眾抗議運動傳統深厚,在18及19世紀時,極左翼團體和無政府主義青年動輒走上街頭,展開激烈的群眾運動。以前政治沒有今日這麼民主,大型的群眾抗議運動都由秘密團體所主導,如果被抓獲,都視為叛變,會被判重刑。但到了20世紀,民主深化,示威運動已不會判重刑,因此陳情抗議已成了表達意見的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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