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山西及浙江3省市自去年底推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近半年來,除了最初已明確的機構合併外,也將設立監察官制度。監察官未來也像檢察院的檢察官、法院的法官一樣專業化、職業化,對公權力行使監督權。不過有專家指,如果獨立性不夠,對公權力的監督還是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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