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失電腦 私隱專員批粗疏違例
文章日期:2017年6月13日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就今年3月選舉事務處在行政長官選舉翌日發現遺失電腦事件完成調查,批評處方在處理載有378萬名地方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一事非常粗疏,認為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令處方禁止再為特首選舉活動下載地方選區選民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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